来源:江苏省塑料及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时间:2024-03-20 浏览量:1179
2024年3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官网发布了2024年第1号公告, GB 4806.1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剂》正式发布,实施时间为2025年2月8日。
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及相关公告的要求。附录A采用聚合物管理模式,列出了51种聚合物及其相应使用要求。
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基础原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附录B及相关公告的要求。不同于附录A仅限于聚合物,附录B列出的341种原料中包含了聚合物、单体和其他起始物,给予行业更大的空间。
黏合剂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而油墨标准中规定直接接触使用用添加剂应为GB 2760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包含对黏合剂感官和浸泡液感官要求,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的黏合剂按照表1要求,对于间接接触食品的黏合剂,按照直接接触食品层对应标准执行。
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和重金属(以Pb计):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按黏合剂标准执行;对于间接接触食品的粘合剂,应按直接接触层的规定执行。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无论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如原料中含有芳香族聚氨酯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的物质,均应符合相应要求。迁移实验应在黏合剂固化反应完成后,使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开展。附录A、附录B、GB 9685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计入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
除应符合GB4806.1的通用要求外,还应标识产品类别是直接还是间接接触用黏合剂。
IQTC提示
标准规定了直接或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的基础原料清单和添加剂及其使用要求。建议黏合剂生产和使用相关企业按照类别审核配方,对于未许可的物质可按GB4806.1-2016 3.6章节有效阻隔层外“非三致”物质迁移量不超过0.01mg/kg的要求评估、或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开展申报。
IQTC具有丰富的检测、评估和研发经验,可协助企业全方位做好相关物料审核、检测合规和新品种申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