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塑料及塑料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时间:2023-12-27 浏览量:1268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卫健委2023年第6号公告),其中17项标准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包括5项产品标准(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油墨)和12项方法标准(迁移试验通则、方法验证通则、特定迁移量检验方法等)。原文链接:《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3年 第6号)》。
本次对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以下简称“迁移试验通则”)的修订,是自2015年发布后的首次修订,该标准正式实施日期为2024年9月6日。
与原标准比较,2023版迁移试验通则主要变化归纳如下:
表1 GB 31604.1新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由上可知,迁移试验通则新旧内容变化较多,其中主要的技术要求变更如下。
01 第2章节 术语和定义
(1)明确化学溶剂替代试验属于迁移试验的一种,不属于筛查方法。
02 第3章节 基本要求(1)新增多材质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条件选择要求,具体要求如下表。
表2 多材质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条件选择要求
(1)增加干性食品类别以及其迁移试验要求:应选择相应食品进行检测,食品不可行时,可选择表1中至少一种食品模拟物进行迁移试验。
(1)表3特定迁移试验条件(时间):增加接触时间“t≤5min”,迁移试验时间“t=5min”。
(2)总迁移试验条件:新增预期使用条件“室温及以下温度条件下短时(t≤30min接触)”,试验条件“40℃,30min”。
(3)总迁移试验条件:修订预期使用条件温度范围,条件6由“T≤121℃”改为“100℃<T≤121℃”,条件7由“T>40℃”改为“T>121℃”。
(4)总迁移试验条件:新增连续经历多个使用条件的试验条件要求,即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连续经历2个或多个使用条件时,应按使用条件顺次选择表6中的总迁移试验条件。
(5)修订热灌装、巴氏杀菌和其他热处理条件,新增:“T≤80℃、t≤1h”或“T≤90℃、t≤30min”。
(1)新增使用量筛查方法。
(1)新增三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S/V的计算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表3 三类材料及制品S/V计算要求
(1)新增重复使用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和重金属(以Pb计)仅进行1次试验的要求。
(2)明确筛查试验的判定原则:当迁移试验技术不可行时,应采用筛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进行合规性判定。
(3)明确溶剂替代试验判定原则:当使用油脂类食品模拟物进行迁移试验不可行时,应采用替代试验结果作为最终结果进行合规性判定。
关注DPTC-FCM
提醒本次标准更新变化较大,DPTC-FCM提醒企业、行业、技术机构等所有相关方积极关注,明确合规所需迁移试验条件变化,评估变化对自身产品合规性带来的影响并采取应对措施,后期我们也会针对此次标准的更新内容开展直播,详细介绍新旧标准的差异,并结合实际案例,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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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04.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
注:转载自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常州)